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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4-12

激励员工爱岗敬业 规范员工遵章守纪
公司制定员工奖励和处理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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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经济效益,近日,公司制定了《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励和处理管理办法》,激励员工爱岗敬业,规范员工遵章守纪,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      公司此次制定的员工奖励和处理管理办法,旨在鼓励员工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,遵守劳动纪律,爱护企业财产,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,保质保量完成生产(工作)任务。该办法实行奖励和处理并行,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相结合、精神鼓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;对违反纪律或因各种原因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员工,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。该办法从4月1日起施行。
      公司规定,有下列表现情形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: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中,提高产品质量,挖潜、增产、节约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;在生产安全技术、科研、发明创造、生产工艺改进、小改小革、合理化建议等方面成效显著或取得重大成果的;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及时报告、处理,对“三违”情况及时举报、制止,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;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、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;在保护国家和企业财产方面功劳显著的;对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安全或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;维护财经纪律事迹突出的;忠于职守、积极负责、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;参加各种技能比赛获得优胜的;员工自学成才,完成学历的;员工在抢险救灾、舍己为人、见义勇为、应对突发事件中表现优异的;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。奖励主要分为,记功、记大功;嘉奖;授予先进生产(工作)者、标兵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;一次性现金奖励。
      同时,公司对违反劳动纪律,迟到、早退、旷工,消极怠工未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;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、调动、指挥,或无理取闹,聚众闹事,打架斗殴,影响生产(工作)秩序、社会秩序的;玩忽职守,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,或违章指挥的;工作不负责任,产生废品,损坏设备、工具,浪费原材料、能源,造成经济损失等十种行为,分别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职、撤职、待岗、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经济考核处理。
      为了确保该办法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执行,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和处理审批程序,经济考核标准等给予了明确规定,特别强调对于滥用职权,利用处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受处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,将从严予以处理,直至解除劳动合同,以保障被处理员工的正当权益。 (广  龙)